| 备受家长和学生关注的一年一度的中考即将到来。昨天,记者从珠海市教育局了解到,按有关政策规定,中考和高考一样也有照顾政策加分,符合有关条件的的具有珠海市户籍的考生可以享受降分投档的政策性照顾。
据此前公布的《珠海市2009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介绍,符合有关条件、具有珠海市户籍的考生可以享受降分投档的政策性照顾,其中凡在初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按学生本人志愿,可免试直接升入普通高中。如果符合下列条件的各类考生可在低于录取控制分数线10分以内,由市招生考试部门提供名单及考生基本信息给学校审阅录取:一是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二是具有珠海市户籍的少数民族考生。但这两种情况需要提供市民政局或部队师级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以及珠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少数民族考生情况登记表。
此外,据市招生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还有一些考生可在低于录取控制分数线2分以内,由市招生考试部门提供名单及考生基本信息给学校审阅录取:一是初中阶段被评为市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二是参加省级及以上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艺术、科技竞赛省三等奖以上的获奖者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者获得国家等级运动员 (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者。三是四种考生,即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青年。这几类也需要提供省级及以上有关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市级侨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等材料。而且各类证明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学校须在审核完毕后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进行公示。此外,各项政策,考生凭相关证明资料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累加计分。 |